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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第一、二批课程群建设项目调整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08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7〕60号

各分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加强应用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推动我院应用型专业内涵建设,请各分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要求,通过精选2017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中的应用技术型专业核心课程,对原有第一、第二批课程群建设项目中的课程进行替换、删减、增补。优先考虑专业核心课程中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应用型课程,培育适合我院应用技术型专业特色的核心课程群,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切实保证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请各分院高度重视,此次课程群建设项目调整应通过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讨论论证,做好相关过程材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第二批课程群建设项目调整表》于2017年11月20日之前交至教务管理部。电子版发至715728854@qq.com

联系人:胡燕、束军仙;电话:0573-87571292;0573-87571289。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第二批课程群建设项目调整表

教务管理部

2017年11月8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第二批课程群建设项目调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