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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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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郎晓媛等144位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时间:2007年03月13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系(室) 、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系同意,教务部审核,报经院领导批准,同意郎晓媛等144位学生自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从原专业转出,转入批准的专业学习。请各系(室)、部自教务部发文后的一周内,及时办妥学生教学档案的交接手续。

东方学院教务部

二○○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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