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系同意,教务部审核,报经院领导批准,同意郎晓媛等144位学生自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从原专业转出,转入批准的专业学习。请各系(室)、部自教务部发文后的一周内,及时办妥学生教学档案的交接手续。
东方学院教务部
二○○七年三月二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731321484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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