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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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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总监考和巡考安排
时间:2007年09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校区

考试时间

总监考

巡 考

文华校区

9月12日

黄董良、冯睿

王景

9月13日

黄董良、冯睿

顾维青

9月14日

黄董良、冯睿

申屠莉

考试时间:08:30--10:30,13:00--15:00,15:30--17:30 18:30—20:00

备注:考场安排表见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http://192.168.80.80)《关于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的通知》,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见附件,或在开考前20分到教务部(文华校区行政楼308、304室)领取。

附件: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07年9月11日

浙江财经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考试时间

校 区

考场个数

科目门数

巡考员(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由巡考员填写,填好签字后交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文华校区行政楼308室)。

总监考职责

一、课程缓补考考核实行总监考负责制,总监考应对各试场的考试秩序负责。

二、解决巡考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考试时间,十五分钟以内的,由总监考决定,并报教务部;十五分钟以上的,由教务部决定,并在考场纪要中记录。

五、考试完毕后,认真审核巡考人员填写的记录表,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总监考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总监考、巡考值班室。

巡 考 职 责

一、巡考时间在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开始前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更正。

三、开考至考试结束,深入考场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考报告。

四、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总监考、巡考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