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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关于正式公布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时间:2009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  来源:行政楼305

浙财院东教通[2009]44号

各二级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东方学院各系(部)和学生各班:

东方学院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轮选课已经结束,经过部分微调和停课处理,课程表已修正完毕并于下学期开始执行(2009级课程授课时间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开始),现正式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排课使用新版东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完全人机交互排课。

①教师或学生可以直接登陆东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http://192.168.80.21),查看对应的个人、班级课表

②教师或学生可以通过VPN登陆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http://192.168.80.80),在“教学安排”-“课表”中直接查询本人或班级的课表(《东方学院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总课表》以及《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轮选课停课课程及名单》见附件)

2、本学期实验课课时也已在系统内排好,请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课程需要安排相关实验器材和软件。信息学院文华校区部分课上课地点如需调整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与章华老师联系。

3.学生课程选上与否,以选课情况查询里面显示的课程为准

(二)第三轮(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进行

1.因转学、转专业、复学等原因,可以在本轮进行课程的退补选,2006级同学可以根据本学期开课情况及缺少学分情况补选相应课程,须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选修课退补选申请表》。

2.因一二轮选课停开(涉及第二轮停开课程的同学请看附件)需补选模块其它课程的同学,如果先参照本年级《培养方案》和个人选课系统,可以在网上自己选取相应课程;如果需补选本人《培养方案》里有的低年级课程可以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选修课退补选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系并由所在系汇总到教务部(行政楼305)办理选课手续。

3.2006级学生需跨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作为毕业学分认定的,或者部分其他年纪学生因兴趣和就业等其它原因需要跨专业选修课程的(不计入毕业需要的总学分但认定成绩)需要办理补选手续,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由各系汇总后交教务部审批。

4.教务部统计学生最终修读课程情况,作为学籍管理、成绩管理以及按学分收费的依据,学生可以随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的选课结果。任课教师也可在系统中确认选课学生名单。

5.毕业时选修课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同学们特别是2006、2007级的学生,务必在选课前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仔细核查自己的选修课学分情况,认真选课。(特殊专业可能在各教学平台、各教学子模块中出现类似或相近课程,选课时要求实行从高原则。)

6.未经教务系统注册的学生不能选课;办理缓交手续但未交清学费的学生(已注册)允许选课,但选课结果需在本学期注册工作结束(交清学费)后确认。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东方学院教务部联系,联系人:

东方学院文华校区 行政楼305 赵老师 88922915

东方学院下沙校区 C-107 沈老师 87557356

东方学院教务部

二○○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

1、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东方学院总课表(7.2)

2、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轮选课停课课程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