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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第一轮网上选课的通知
时间:2009年06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305

浙财院东教通[2009]38号

各系(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房及各班学生:

我院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网上选课暂行办法》,采用筛选制优先制相结合的选课办法。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原则

1.选修课实行网上选课,仍采用筛选制与优先制相结合的选课规则。

2.学生每学期最少应选课学分为(22-学期必修课学分数),最多选课学分不超过(32-学期必修课学分数)。其中每学期修读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

二、选课准备

1.选课前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情况,并认真阅读选课办法及本班参考课表(如有需要,请辅导员打印)。各系应有针对性地派导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2.每学期全校开设的课程通过东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务部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应主动查询,及时了解课程变动情况及选课相关信息

3.为了确保所选课程确为学生本人所需课程,提高选课的准确性,学生应事先了解课程表,并在选课前确定好自己所要选修的课程,注意不同类别选修课之间学分数的合理分配,并安排好不同学期间的均匀选课学习

4.毕业时选修课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同学们特别是2006级、2007级的学生,务必在选课前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仔细核查自己的选修课学分情况,认真选课。(特殊专业可能在各教学平台、各教学子模块中出现类似或相近课程,选课时要求实行从高原则。)

5.未经教务系统注册的学生不能选课;办理缓交手续但未交清学费的学生(已注册)允许选课,但选课结果需在下学期注册工作结束(交清学费)后确认。

三.选课流程

本次网上选课分三轮进行,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校园网内任何计算机进行选课。选课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第一轮(筛选制,6月15日8:00-6月19日24:00,在此之前的选课无效

1.学生必须参加第一轮的选课(该轮选课不限容量,无需争先),否则无法参加第一轮课程的筛选机会。

2.第一轮结束,教务部进行后台处理。当报名人数大于该课程容量时,能增开的课程将增开教学班,不能增开的将随机抽取修读学生。当报名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该课程将被停开。

3.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包括增开课程及停开课程信息。

(二)第二轮(优先制,计划6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1.学生进入选课系统,检查并确认第一轮的选课结果。学生可以根据自己选课情况对课程进行退补选。

2.第二轮选课实行优先制,以课程容量为限,先到先选。

3.第二轮结束,教务部进行后台处理。当课程报名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该课程将被停开,停开课程信息将届时在教务部网站公布。

(三)第三轮(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因转学、转专业、复学等原因,可以在本轮进行课程的退补选,2006级同学可以根据本学期开课情况及缺少学分情况补选相应课程,须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选修课退补选申请表》。

2.因一二轮选课停开(涉及第二轮停开课程的同学会另行通知)需补选模块其它课程的同学,如果先参照本年级《培养方案》和个人选课系统,可以在网上自己选取相应课程;如果需补选本人《培养方案》里有的低年级课程可以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选修课退补选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系并由所在系汇总到教务部(行政楼305)办理选课手续。

3.2006级学生需跨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作为毕业学分认定的,或者部分其他年级学生因兴趣和就业等其它原因需要跨专业选修课程的(不计入毕业需要的总学分但认定成绩)需要办理补选手续,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由各系汇总后交教务部审批。

4.教务部统计学生最终修读课程情况,作为学籍管理、成绩管理以及按学分收费的依据,学生可以随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的选课结果。任课教师也可在系统中确认选课学生名单。

5.毕业时选修课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同学们特别是2006、2007级的学生,务必在选课前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仔细核查自己的选修课学分情况,认真选课,强烈建议同学们多选3-4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可以多选一门。(特殊专业可能在各教学平台、各教学子模块中出现类似或相近课程,选课时要求实行从高原则。)

(四)其它

1.休学复学的学生如错过选课时间,应在开学前三周内持“复学通知单”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选修课退补选申请表》到教务部办理选课手续。

2.因特殊原因(如中途休学、生病住院等无法继续完成课程学习)确需退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选修课退补选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后,到教务部办理退课手续。但在开学后第5周,确定的学生课程学分,作为学分学费收费依据,收费后不予退还。

3.凡是未办理选课手续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能取得学分,如果私自参加考试,其成绩不予登记;如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旷考”或“0”分,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但仍需按规定交纳相应学分学费。

四.操作须知

学生网上选课请按《学生网上选课操作说明》和《选课流程图》及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具体网上选课操作流程培训详见附件1网上选课操作说明(图)》)

(1)公共选修课在“选修课程”中选课;其他课程在“本专业选课”中选课。

(2)选课时必须注意查看课程限选人数和已选人数,若已选人数大于限选人数,该门课程将要通过筛选来决定修读学生。

(3)选课密码须慎重保管

(4)每次登录选课系统限定在20分钟的操作时间,否则系统自动退出,未提交的选课结果无效。学生在选课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并在完成选课后仔细检查自己本轮的选课结果后再退出选课系统。课程选上与否,以本人系统“信息查询->选课情况查询”内显示的课程为准。

(5)网上选课登录方法:登录教务部网站(http://dfjw.zufe.edu.cn),点击“教务内网”进入后,选择左下角“教务系统”,到达选课界面。

(6)重要注意事项:学生选课时务必注意对照自己的选修课课表和必修课课表,避免所选课程时间冲突。如必修课与选修课时间冲突,请选其它选修课;如多门选修课时间冲突,则只能选其中一门。

五.网上选课时间和地点安排:

选课流程

网上选课时间

网上选课地点

第一轮

筛选制,选课不限容量,不需抢先)

6月15日8:00-

6月19日24:00

任何一台可以登录校园网的

计算机

六、几点说明

(1)选课之前必须参加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学评教),否则第一轮选课受限。

(2)本学期网上选课实行筛选制和优先制结合的办法,在选课时服从实验室老师的管理。对网上选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教务部反馈,我们将尽快解决。

(3)请各系、学生、教务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中心及机房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做好本次网上选课工作。

(4)网上选课电话:88922915(文华校区)、87557356(下沙校区)

(5)网上选课咨询办公室:行政楼305办公室(文华校区)、C107办公室(下沙校区)

附件:网上选课操作说明(附图)

东方学院教务部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