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7级部分通识课程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09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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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7〕43号
各部门:
根据《关于修订2017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7〕9号),现要求各部门将2017级培养方案总则中涉及的部分通识课程的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于2017年5月15日之前提交教务管理部,以确保2017级第一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正常开展。相关课程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2017级部分通识课程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17年5月9日
2017级部分通识课程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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