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班:
根据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2018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及教育厅的要求,结合实际,我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教学安排如下:
一、教学主题
(一)理论教学专题题目:
专题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我院把学习、宣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和师生员工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全体师生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著述和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专题二:学习贯彻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
全国两会召开,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召开的重要会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刻体现,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我院深刻领会全国“两会”精神,紧贴我国和浙江省、杭州市改革发展的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队伍建设以及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努力推进我院应用型建设。
(二)实践教学专题题目:
专题一: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做好学校当前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思想保障。我院充分利用好学院新闻媒介,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通过学习,振奋精神,深化认识,把握大局,明确方向,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振兴、共建美丽浙江等主题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二:加强国际国内形势与政策学习,增强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
2018年大国内政将发生一系列重要变化,引发大国关系新的互动。我院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形势与政策的学习,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新时代背景下的中美关系、中欧关系和中非关系;正确认识美国内外政策调整对大国关系及我国外部环境产生的影响;关注地缘政治演变动向,正确看待我国周边形势,把握国际体系变革大势,认清世界经济调整变化,了解结构调整的特点及动向。对当前国内外热点难点问题,要在重要的时间节点上,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做好热点问题的解疑释惑,主动及时应对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把中央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自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
二、教学安排与考核
(一)理论课程考核:理论教学(课堂教学)在16级、17级学生中进行,共为4个学时。理论教学集中在本学期第13周至第16周进行,授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课。具体授课安排详见附件2。
考核方法灵活,可采用开卷考试、写论文、口试等多种形式,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课上需安排一次闭卷随堂考试做为平时成绩,随堂考随堂考试卷请各分院联络员到J5-517办公室领取,并于每次上课前发到各任课老师班级。
任课教师应将课程考核档案材料和授课班级的学生成绩单上交到各分院联络人,由各分院联络人汇总并于7月2日前交至法政分院存档。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如需调课,必须按照学院教务管理制度要求,提前向法政分院申请相关手续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授课师资来源于东方学院形势与政策师资库;
(二)实践课程考核:实践教学在15级学生中进行。由各分院自主安排。
7月2日前,请各分院由各分院联络人报送15级学生实践考核结果和指导教师名单(需要分院签字盖章)至法政分院5教517办公室。
7月2日前,请各分院由各分院联络人报送16级、17级学生本学期理论成绩汇总表(需要分院签字盖章)至法政分院5教517办公室。
请相关部门和各分院,认真组织实施,各分院及时将上课安排通知给学生。
法政分院
教务管理部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