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8〕63号
辅修专业各班:
现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网上选课工作,同时办理课程免修申请。辅修专业相关分院应在此项工作期间为学生提供选课及课程免修指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操作时间
2018年6月22日13:00 — 2018年6月28日16:00
二、操作地点
网上选课与课程免修均使用“双专业(辅修专业)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内网右下方“辅助教学”栏——“双专业系统”)进行办理。
任何一台可登录教务内网的计算机(寝室或校外请使用vpn登陆)均可操作。
三、操作流程
详见《辅修专业系统操作说明(选课、免修)》(附件1)。请务必仔细阅读,避免操作失误。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选课注意事项
1.学生务必在选课前对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仔细核查个人选修课学分情况,认真选课。辅修专业选修课在进行选择操作后即可修读,网上选课结束后不再办理补选和退选。
2.学生选课时务必对照自己的主修专业课表和辅修专业课表(见附件2),避免所选课程时间冲突。如选修课时间冲突,请选择辅修专业的其他选修课;如多门选修课时间冲突,则只能选一门修读。辅修专业课表信息也可在个人“双专业(辅修专业)系统”中进行查询。
(二)课程免修注意事项
1.免修要求
辅修专业最高免修学分为18分(30%*60分)。申请课程免修条件按主修专业相关文件执行,请查看个人学生手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网上申请免修后需同时递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3),并附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需显示学生姓名学号信息)交至行政楼A105西应老师处办理免修手续。
2.其他事项
(1)要免修的辅修专业选修课无需进行选课操作,请直接申请该课程免修。
(2)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名称不同但内容要求相近,可按下表申请免修辅修专业课程。
主修专业已修课程 |
辅修专业可免修课程 |
微观经济学(3学分) +宏观经济学(3学分) |
宏微观经济学(5学分) |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学分)+ 经济法(3学分) |
法律基础与经济法(4学分) |
会计学(4学分) |
基础会计(3学分) |
(3)辅修专业课程不能免修主修专业课程。
(4)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开课学期在辅修专业要申请免修课程之后的,在辅修专业开课学期先申请课程免修,待主修专业课程通过后,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及主修专业课程成绩(需显示学生姓名学号信息),再行认定。辅修专业课程免修必须在课程开设学期进行网上申请,非开课学期不予办理。
教务管理部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