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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辅修专业2017-2018(2)缓补考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通〔2018〕16号

 

各分院、辅修专业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现安排辅修专业课程(含选修课程)缓补考。

一、考试时间:3月15日 18:30--20:30和3月16日18:30--20:30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携带身份证的考生,须有所在分院开具的考试身份证明,可在“教务内网—下载专区—考务管理类”下载),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届时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作旷考处理(如考试时间与其他安排冲突,应事先向有关部门办理好请假手续后准时参加考试)。

2.考生考试时应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电脑笔记本、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若已带入考场,须在开考前关闭后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3.监考人员须在考前20分钟到指定试卷收发处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试卷收发处设在行政楼A103东。

4.监考人员在考前须向学生重申考场纪律(特别要强调证件和手机问题),对考场进行清场,指定考生座位顺序,认真核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 监考人员应不准其参加本场考试),敦促和监督考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包括关闭的手机等通讯设备)放在指定位置,核对考试课程名称和学分,让考生签到并清点考生人数。待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认真填写试卷袋,并及时将试卷交回。

5.2017-2018(1)辅修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本次补考;但旷考、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重修不及格者,不予安排补考。已按要求申请缓考且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本次缓考。《2017-2018(2)辅修专业缓补考考试安排》见附件1,请学生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所在分院教学秘书取得联系。

6.课程试卷的送印、校对、密封工作由课程所在分院负责,各分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属课程试卷的各项工作。试卷送印须由教师凭课程所在分院(部)盖章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文印交办及费用结算单》送印。严禁学生(包括研究生)参与试卷的送印和收发等工作。本次缓补考考试试卷由课程所在分院密封后,于3月13日前统一交教务管理部保管、收发。考试结束后由课程所在分院统一将试卷从教务管理部领走批阅。

(三)成绩评定与报送

1.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要求,补考课程成绩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缓考成绩以考试成绩评定。

2.成绩单报送及录入要求: 请各阅卷教师于3月22日前填写《2017-2018(2)辅修专业课程缓补考成绩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课程所在分院,由分院教学秘书统一收齐后一份上交教务管理部,一份留底,缓补考成绩由教务管理部统一录入系统。

附件:1.2017-2018(2)辅修专业缓补考考试安排

          2.2017-2018(2)辅修专业课程缓补考成绩登记表

 

教务管理部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