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3〕2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学院将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部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检测时间
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29日
三、检测要求
本次检测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检测平台为图书馆使用的同方知网公司的“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各学院使用图书馆分配的账号登陆进行本学院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上传的检测文献文件名请务必按以下两种格式命名:
(1)“学号_作者姓名_材料名称_导师姓名”
例如“1520105133_张三_毕业论文(设计)论文定稿_李四.doc”
(2)“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
例如“1520105133_张三_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研究.doc”
(PS:上传的文件支持doc, docx, wps, caj, txt, pdf, kdh, nh格式)
四、检测结果
1.检测结果建议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文字复制比
30% |
通过检测 |
30%
文字复制比
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文字复制比
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2.各二级学院请于2023年5月29日之前将《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盖章版交至教务管理部A103办公室,对未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督促毕业生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通过者将取消学士学位资格。
3.本次重复率检测工作将列入我院对毕业论文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教务管理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