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0】119号
各二级学院、2020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二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及范围
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所规定,学生转专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且非艺术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可互转。
二、转专业人数
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下学期各专业可接受转入人数见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三、申请时间与提供材料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附件3)。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日13:00至3月5日9:00,逾期不予报名。(不需要填写纸质申请表)。
四、审批程序
1.教务管理部将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后,分别发给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即转出二级学院,由转出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初审。
2.转出二级学院按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汇总名单(见附件4),给出书面初审意见,于2021年3月7日前送到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转入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见附件5)及各专业接收条件,对转出二级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进行考核,给出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6),并于2021年3月9日11:30前报教务管理部。
3.教务管理部对二级学院报送的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审,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管理部正式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期开始,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因转专业引起的课程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在开学初三周内到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7室办理免修手续(其它时间不再办理)。需要补修的必修课应参加课程补修,补修大于16学分的,允许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同时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
2.转专业学生选修课退补选课及必修课补修安排到开学第三周截止(包含第三周),到行政楼A105东办公室办理。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3:网上转专业申请操作说明
附件4: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5:各二级学院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
附件6: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