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通[2010]41号
各分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管理部负责组织,检查组由各分院和教务管理部人员组成(详见附件),检查教学秩序,重点检查教风学风,包括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及教风教态、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教学保障情况等。
每天临时公布需重点检查的教学楼。
附表1: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附表2: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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