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通〔2008〕67号
各系(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房及各班学生:
我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将全部采用网上操作,为顺利完成本学期的网上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课程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2.评价方式和要求
(1)本次评价课程主要分为两类,即: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体育课程,参评学生必须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并提交到东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评分实行直接打分制,各评价项目分值最高值分别列在打分框左侧,学生可以在0到最高分之间直接打分。学生应认真负责地对任课教师本学期以来课程教学上的各个环节,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分,同时须在“其他评价与建议”栏填写个人意见,教务部将在保证学生资料保密的前提下,将学生提交的意见建议以不记名的形式全部反馈给任课教师本人。
3.评价时间
网上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时间具体如下:
2008年12月24日(周三)上午8:00--12月30日(周三)24:00
4.评价地点
参评学生可在校园内寝室、机房等任何能登陆校园内网的电脑上参加本次对教师的评价。
5.注意事项
(1)全校学生均需在12月30日前完成本次对任课教师的网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否则,限制第一轮选课权限,限制学生本人在网上查询成绩、学分信息的权限。
(2)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生所评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数无效,不作为课程评价成绩统计之内。《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详见附件2。
(3)各任课教师应在12月23日前完成学生参加课程考核资格的审查工作,经课程所在系(部)审批后通知学生并报东方学院教务部。
(4)其他事宜参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评教”实施办法》(浙财院[2006]233号)。
(5)具体操作事项参见《网上评价操作说明》及系统提示。
(6)请各系、学生、教务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中心及机房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做好本次网上评价工作。
(7)教学质量评价咨询电话:88922915(文华校区)、87557356(下沙校区);系统问题请咨询88922909。
(8)网上评价咨询办公室:行政楼305办公室(文华校区)、C107办公室(下沙校区)。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1.网上评价操作说明
2.浙江财经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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