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5〕107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对我院“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5〕103号),学院于2025年12月11日-12月13日组织校外专家对“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公布检查结果。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做好项目下一阶段的建设工作。
教务管理部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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