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5〕91号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报名、转入二级学院同意、教务管理部审核,报院领导研究决定,拟同意金路扬等23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9月30日—10月9日。
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10月9日15: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296
附件:2025-2026-1学期转入会计学院会计学(ACA)、财务管理(CMA)专业的学生名单
教务管理部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