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7 13:45:23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2025〕5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管理办法》(浙财大东教〔2023〕12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和保障我院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环节工作,现对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后续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5年5月前:完成学院外审抽查;

2025年6月前:完成二级学院自查、整改;

2025年9月前: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开放后,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原文和专家信息报送工作;

2025年12月前:完成学院督导抽查。

(二)工作要求

1.学院外审抽查

(1)学院抽取部分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审查,专家评审意见由教务管理部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需结合专家意见进行整改,由二级学院及导师进行把关。

2.二级学院自查、整改

(1)各二级学院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实施细则》中的一般性评议要素、2024届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和问题论文存在的共性问题(详见“关于通报教育部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和强化整改的通知”)以及教务管理部反馈的外审专家意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

(2)自查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之间授予本科学士学位的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采用其他形式替代论文(设计)的作品。

(3)自查内容为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套材料,包括过程管理材料、总结材料、成果材料。

(4)自查重点是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3.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1)材料准备阶段

根据上级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需上报的信息,包括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导师姓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类型、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来源等15个字段。其中7个字段需在本学期学位信息报送时同步报送。

②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提供或核对上述字段信息、论文原文、查重报告等材料,确保后续上报信息和材料的准确性,并签署《导师确认函》(附件7)尽量避免后期发生勘误。《导师确认函》由二级学院自行存档。

各二级学院6月9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5届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信息统计表》(附件8)交至教务管理部。学院学位信息上报后,确有必要勘误的,根据教育部学生中心的相关规定,请在6月24前提交勘误需求至教务管理部,逾期原则上不予勘误。

(2)材料报送阶段

具体要求将在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相关工作指南后另行通知。

4.学院督导抽查

检查内容为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套材料。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二、毕业实习检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5年6月前:完成二级学院自查、整改;完成教育部实习数据报送工作;

2025年12月前:完成学院督导抽查。

(二)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自查、整改

自查内容为2025届毕业实习工作全套材料,包括毕业实习过程管理材料、毕业实习总结材料、毕业实习成果材料。

2.教育部实习数据报送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

通知”https://jw.zufedfc.edu.cn/info/1019/10219.htm,完成2025届学生毕业实习数据报送工作。

3.学院督导抽查

检查内容为2025届毕业实习全套材料。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三、其他

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将于9月底进行历史数据归档,归档后系统内2025届材料只能下载,不能再次修改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进行存档备份,妥善保管


教务管理部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