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5〕2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2022〕5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将对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部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时间
2025年3月19日-2025年6月6日
三、检测标准
(一)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学院的重复率要求方可参加答辩。
1.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应低于30%(含30%)。
2.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要求,制定更严格的重复率要求,并事先告知学生。
(二)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其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含20%);另根据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浙财大东教〔2023〕126号),推荐参评奖项的毕业论文(设计),其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含15%)。
四、检测流程
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将由二级学院统一进行两次重复率检测,分别为对答辩稿的检测和对最终稿的检测。
(一)对答辩稿的检测
1.答辩前,学生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各二级学院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内设置重复率合格标准并进行统一重复率检测(免费)。
2.若重复率超过合格标准,学生修改答辩稿,导师审核后学生系统可显示付费查重入口,查重结果返回至系统。
3.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则进入答辩环节。
(二)对最终稿的检测
1.从本届起,毕业论文(设计)增加“最终稿”环节。
2.学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类似地,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各二级学院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内设置重复率合格标准并进行统一重复率检测(免费)。
3.若重复率超过合格标准,学生修改最终稿,导师审核后学生系统可显示付费查重入口,查重结果返回至系统。
4.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则论文最终定稿。
注:学生在学院统一查重中,若出现重复率超过合格标准,系统才会显示付费查重入口。具体操作流程见《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查重功能操作指南》(附件)。
五、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导师和学生均可在系统内查看学生论文每次检测结果。学院以系统中每篇论文的最后一次检测结果为准。重复率并非学术不端的唯一评判标准,各二级学院和导师需对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进行综合考量把关。
(二)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AI工具可以在学生学习如何撰写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中起到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作者的最终独立创作。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推演能力仍然是毕业论文(设计)考察的重点。使用AI工具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最终作品的原创性和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三)维普公司提供论文检测技术支持,QQ群:856481322。
(四)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6月6日之前将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导出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重复率检测结果汇总表(仅筛选最后一次检测结果)盖章交至教务管理部A106办公室。对未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督促学生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通过者将取消学士学位资格。
教务管理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