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4级学生转专业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4-12-10 11:10:10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通〔2024〕138号

各二级学院、2024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第二学期符合相关条件的2024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及范围

学生转专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且非艺术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可互转。

二、转专业人数

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下学期各专业可接受转入人数见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三、申请时间和报名方式

转专业网上报名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具体时间为202521413:00至21613:00,逾期不予报名(线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报名截止后,若放弃转专业,须提交加盖所在二级学院院章的放弃转专业说明至行政楼A111。

四、审批程序

1.教务管理部汇总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分发给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即转出二级学院,由转出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初审。

2.转出二级学院按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汇总名单(见附件4),给出书面初审意见,于202521715:00前提交至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转入二级学院在各自官网公布面试通知和名单,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转入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见附件5)及各专业接收条件,对转出二级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进行考核,形成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6),并于2025220日11:30前报教务管理部。

3.教务管理部对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审,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管理部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期开始,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因转专业引起的课程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在开学初三周内至官网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免修手续,其它时间不再办理;符合免听条件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免听规定》,在开学初三周内至官网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免听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需要补修必修课应参加课程补修,补修大于16学分的,允许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同时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

2.转专业学生的选修课退补选课及必修课补修,安排在开学第三周,请自行填好退补选申请表(附件7)至行政楼A107办理。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3:转专业线上申报流程

附件4: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5:各二级学院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

附件6: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7: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程退补选申请表

教务管理部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