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4〕132号
各部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1〕100号文件),对选修课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学院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已参加过补考及缺考、旷考、考试违纪者,不得申请该选修课程补考。申请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选修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选修课课程补考申请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凡申请补考者,须提供成绩单一份,经由教学秘书审核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送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2,钱老师处,电话:0573-87571294)审批备案。也可以通过智慧东方E(办事大厅搜索补考)办理。
2.若申请补考课程考核与本学期正考课程考试冲突,则延缓至下一轮该课程开课学期重新申请补考。
3.补考申请经教务管理部批准同意后生效,否则不予受理,并不得擅自参加考试。
4.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教务管理部备案,一份留存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一份考试前交至任课老师处。通过智慧东方E申请的补考,无纸质材料,在申请时备注所在的班级与补考课程的任课老师,流程全部完成即申请完成。
本学期所开设全部课程已公布在教务管理部网站——综合服务——公共服务,相关学生先自行下载查阅有无相关可申请补考选修课程,符合条件者可于2024年12月20号之前按通知要求申请参加选修课补考,逾期不报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管理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