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2 13:23:05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2024〕4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管理办法》(浙财大东教〔2023〕12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和保障我院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环节工作,现对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后续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30日~5月24日:完成学院外审抽查;

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二级学院自查、整改;

2024年8月20日~9月30日: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开放后,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原文和专家信息报送工作;

2024年10月~11月:完成学院督导抽查。

(二)工作要求

1.学院外审抽查

(1)学院抽取部分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审查,专家评审意见由教务管理部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需结合专家意见进行整改,由二级学院及导师进行把关。

2.二级学院自查、整改

(1)各二级学院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实施细则》中的一般性评议要素、2023届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和问题论文存在的共性问题(详见“关于通报教育部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和强化整改的通知”https://jw.zufedfc.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39&wbnewsid=17375)以及教务管理部反馈的外审专家意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

(2)自查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间授予本科学士学位的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采用其他形式替代论文(设计)的作品。

(3)自查内容为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套材料,包括过程管理材料、总结材料、成果材料。

(4)自查重点是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5)根据上级要求,本次毕业论文(设计)部分信息需在6月中旬和学位授予信息同步报送,且报送后不得修改,因此各二级学院需在6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和整改工作,学位信息采集和上报后不得对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导师姓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类型、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来源等论文信息进行修改

(6)自查完成后,二级学院将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上交教务管理部。

3.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具体要求将在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相关工作指南后另行通知。

4.学院督导抽查

检查内容为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套材料。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二、毕业实习检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二级学院自查、整改;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实习数据报送工作;

2024年10月~11月:完成学院督导抽查。

(二)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自查、整改

自查内容为2024届毕业实习工作全套材料,包括毕业实习过程管理材料、毕业实习总结材料、毕业实习成果材料。

2.教育部实习数据报送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https://jw.zufedfc.edu.cn/info/1019/10219.htm,完成2024届学生毕业实习数据报送工作。

3.学院督导抽查

检查内容为2024届毕业实习全套材料。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三、其他

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将于9月进行历史数据归档,归档后系统内2024届材料只能下载,不能再次修改。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进行存档备份,妥善保管。


附件1-6


教务管理部

2024年5月22日

  • 附件【附件1-6.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