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4〕15号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规定,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2023级学生陈琳转入申请专业,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6日—3月8日。
学号 |
姓名 |
转出专业 |
转出二级学院 |
转入专业 |
转入二级学院 |
2320530123 |
陈琳 |
保险学 |
金融与经贸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
教务管理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