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3〕66号
各二级学院、2024届毕业生: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02年起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院2024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23年10月进行,由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专程来我院集中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一)拍摄时间:
10月12日、13日
(二)拍摄地点:影剧院
A组: 信息学院、会计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财税学院
B组: 金融与经贸学院、法政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拍摄地点排队等候并签到(签到时间见附件)。
2.进入拍摄流程的班级由班长负责带队按学号顺序依次进入拍摄场地,每位学生先登记拍摄序号,后使用身份证识别个人身份后方能拍摄,切勿未登记直接拍摄。
3.本照片为证件照,将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拍摄背景为蓝色。
4、眼镜:不得佩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6、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化妆,不能扎丸子头。形象干净整洁,嘴唇自然闭合。
7、衣着:统一白衬衫拍摄。
二、拍摄组织工作的要求
学生必须按教务管理部安排的拍摄次序和拍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参加本次集中拍摄的学生会影响其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进度,无法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原则上将于明年6月毕业的学生都必须带上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每位学生都通知到位。
联系人:傅老师0573-87571296,行政楼A111办公室。
附件1:2024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附件2:个人散拍须知
教务管理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