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3 15:10:21  来源:教务管理部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2017〕17号

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 项目名单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1.2014年院级第二批课堂教学改革重点项目8项,现建设期满,所有项目均需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尚未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的负责人,请书面说明情况(所在部门分管教学领导签字,部门盖章),于5月3日前办理延期结题申请。

2.2013年院级第二批教学研究重点课题(课堂教学改革专项)共8项项目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现建设期满,均需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二、结题要求

(一)成果形式

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成果应突出实践性。一是突出面向课堂。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重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成果形式为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的研究报告,及其他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应用情况证明等支撑材料,如发表的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课程内容体系、考核评价方式和机制、教学大纲、教学方案,课堂教学效果分析的学生满意度调查报告等。教学改革必须落实到实际课堂教学活动中,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材料要求

结题材料内容与格式要求请查阅教务内网“下载中心—课题成果类”栏《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

三、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结题申请书》(教务内网“下载中心—课题成果类”栏下载),并将研究成果及有关结题材料一式8份,于5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教务管理部。

教务管理部将统一组织评审专家审核课题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17年4月13日

附件:《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