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8〕72号
各分院、2019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02年起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院2019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8年10月进行,由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专程来我院集中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具体安排
(一)拍摄时间:10月25日、26日(两天)
(二)拍摄地点:S3-303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拍摄地点排队等候并签到(签到时间见附件)。
2.进入拍摄流程的班级由班长负责带队按学号顺序依次进入拍摄场地,每位学生在登记拍摄序号后方能拍摄,切勿一哄而上。
3.本照片为证件照,将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注意着装,勿化浓妆。
二、拍摄组织工作的要求
学生必须按教务管理部安排的拍摄次序和拍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不得请假。不参加本次集中拍摄的学生会影响其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进度,无法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原则上将于明年6月毕业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图像采集,请各分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每位学生都通知到位。
联系人:张老师0573-87571296,行政楼A107办公室。
教务管理部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