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时间:2019-09-25 09:14:34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通〔2019〕86号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文件)的要求,经转出、转入分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陈柯宁等19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9月25日—9月27日。

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9月27日15:3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296

教务管理部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