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3〕20号
各二级学院、2023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个人基本信息
由学生本人负责核对和完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
1.基本信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查询】-【查询个人信息】-【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其他信息】,进行信息核对。如有错误,由各班学习委员汇总本班学生更正信息,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附件1),并汇总到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上报教务管理部登记修改。(注:涉及学生身份证信息更改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与户籍证明;党团关系由组织宣传部统一进行修改,无需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
2.学习简历:
(1)填写内容:本人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学习简历。
(2)填写方法: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护】-【学生个人信息维护】-【申请】-【学习简历】-【填写学生本人职务和证明人等相关信息,如无职务,填无】-【提交申请】。
(3)填写要求:毕业生学习简历需填写项目包括起讫年月、学校名称、职务、证明人四项,其中“起讫年月”和“学校名称”为必填项目,已在系统中显示,如有问题,请进行修改,否则档案学籍卡中简历信息无法正确显示。具体填写格式如下:
起讫年月(必填) |
学校名称(必填) |
学生本人职务(选填) |
证明人(选填) |
2016.9-2019.6 |
XXXX中学(高中学校全称) |
|
班主任姓名 |
2019.9-2023.6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
辅导员姓名 |
(4)该简历信息与学籍卡等毕业生档案信息关联,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慎重填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学习简历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学业成绩单
由教务管理部负责数据采集并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
三、学生奖惩信息
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数据采集并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四、学生党团关系
由组织宣传部负责数据采集并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教务管理部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