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时间:2024-03-01 15:54:30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通〔202412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规定,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2023级甘烜毓等166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含上学期申请已进入实验班学习的12名会计学(ACA)专业学生),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1日—3月5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


教务管理部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