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3级学生转专业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4-01-08 15:40:20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通〔2024〕2


各二级学院、2023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财大东【2021】10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二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3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及范围

根据浙财大东【2021】10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所规定,学生转专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且非艺术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可互转。

二、转专业人数

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下学期各专业可接受转入人数见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三、申请时间和报名方式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附件3)。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22213:00至22416:00,逾期不予报名。(不需要填写纸质申请表)。

四、审批程序

1.教务管理部将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后,分别发给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即转出二级学院,由转出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初审。

2.转出二级学院按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汇总名单(见附件4),给出书面初审意见,于20242月2615:00前送到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转入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见附件5)及各专业接收条件,对转出二级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进行考核,给出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6),并于2024229日11:30前报教务管理部。

3.教务管理部对二级学院报送的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审,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管理部正式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期开始,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因转专业引起的课程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在开学初三周内至官网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免修手续(其它时间不再办理);符合免听条件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免听规定》在开学初三周内至官网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免听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需要补修的必修课应参加课程补修,补修大于16学分的,允许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同时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

2.转专业学生选修课退补选课及必修课补修安排在开学第三周,请自行填好退补选申请表(附件7)行政楼A107办公室办理。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3:转专业线上申报流程

附件4: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5:各二级学院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

附件6: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7: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程退补选申请表

教务管理部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