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5〕55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安排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七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场评审工作。 时间:2025年6月13日(周五)上午9:00开始 候场室:3教204 比赛地点:3教203(第一组) 3教201(第二组) 教学反思撰写室:3教206 参会人员:校内外评审专家组、各参赛教师 一、现场评审安排: 1.各参赛教师以“上好一门课”为基本竞赛理念,现场抽签确定
2025年06月10日浙财大东教通〔2025〕56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案例材料,并将《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10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管理部,电子版发至邮箱715728854@qq.com。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
2025年06月09日浙财大东教通〔2025〕54号 各开课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要求,为准确高效地完成下学期教材的订购与供应工作,请开课部门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做好下学期新生教材选用计划的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立项或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学院
2025年06月06日浙财大东教〔2025〕53号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下达2025级第一学期各教学部门的教学任务。 一、教学任务下达 2025级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详见附件1。 二、教学任务核对与调整 1.各部门务必组织同专业学生干部核对所属专业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核对所开课程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准确无误。 2.教学任务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教学任务落实 各部门确认
2025年06月06日浙财大东教〔2025〕56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我院2025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初审、学院审核、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环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确定79个项目为我院2025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2
2025年06月06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进高校、进教材、进课堂重点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5〕7号)文件要求,学院于6月6日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了评审。现将申报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7日 受理部门:教务管理部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2025年06月06日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数学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开拓知识面,培养创新精神及合作意识,推动我院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现举办我院第七届数学建模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二、参赛流程 1.竞赛报名
2025年06月06日考试时间: 09:00--11:00、12:00--14:00、14:30--16:30,部分考试考试时间以考试安排表为准。 注:(1)请巡考在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4 西)领取考场安排表、签到表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2)巡考人员若有变动,请提早一天告知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7571294,手机:18069766866 教务管理部
2025年06月06日浙财大东教〔2025〕55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第二批)》(附件1)精神,现决定对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立项项目(浙高教
2025年06月05日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学院下拨的名额,结合2024-2025学年部门教师实际工作情况,经部门领导研究,部门内部民主投票,决定评选李翠为2024-2025学年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6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管理部部长反映。 教务管理部
2025年06月05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我院于2024年6月5日组织校内外专家对2024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7日 受理单位:教务管理部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单位提出。经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
2025年06月05日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三进”工作纵深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高水平国际化人才,提高新时代我国国际传播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服务国家参与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2025年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英语综合能力与笔译竞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管理部 承办单位
2025年06月05日浙财大东教〔2025〕54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强省建设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进高校、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引导和支持高校加强新时代外语教学改革与研究,创新外语人才培养,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进高校、进教材、进课堂重点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5〕7号,附件1
2025年06月05日浙财大东教〔2025〕5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2023级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短学期2安排专业实践1,原则上时间为4周;2024级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短学期1安排社会调查,原则上时间为2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以及专业特点,制定2023级本科生专业实践1、2024级本科生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工作方案,鼓励使用
2025年06月04日浙财大东教〔2025〕51号 各二级学院、2023级各班学生、2024级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现安排申请修读微专业的报名工作。 一、开设专业 学院面向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开设人工智能微专业和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微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请在“教务内网—培养方案—微专业”下载查阅。微专业采取单独教学班与跟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教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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