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浙财院东[2006]7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要求继续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管理部负责安排,检查组由学院领导、各分院领导及教务管理部、学工部领导组成(详见附件1),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包括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材到位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等,请检查人员将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于当天下午下班前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4西办公室)。第二天在教务管理部网上公布检查情况。
2、分院教学检查工作由分院负责安排,重点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上学期的成绩登录、成绩报告、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完成情况等。发现重大问题应于当天上报教务管理部和相关部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告要求在3月2日前交到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4西办公室)。
3、教学保障部门重点检查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需要。
4、请各分院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5、各分院教学秘书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告(见附件3)填写完毕,于2月28日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4西)。
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附件2: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表
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日期
| 星期
| 检查组人员名单
| 院领导
| 分院领导
| 2011年2月21日
| 星期一
| 韩玲珑
| 李晓峰
| 刘中文
| 2011年2月22日
| 星期二
| 伏晓红
| 袁山林
| 林香娥
| 2011年2月23日
| 星期三
| 冯 睿
| 聂素民
| 李忠
| 2011年2月24日
| 星期四
| 黄董良
| 费松天
| 叶颖蕊
| 2011年2月25日
| 星期五
| 王金安
| 成定平
| 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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