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通〔2012〕9号
各分院、院督导委员会、教育技术中心、相关部门:
为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浙财院东[2006]7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要求继续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管理部负责安排(详见附件),检查组由院督导委员会成员、分院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包括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等,教务管理部将在网上公布检查情况,对构成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浙财院东[2011]25号)进行处理。
2、分院(中心)教学检查工作由分院(中心)负责安排,重点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上学期的成绩登录、成绩报告、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完成情况等。发现重大问题应于当天报教务管理部和相关部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告要求在3月5日前交到教务管理部A104西办公室。
3、教学保障部门重点检查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需要。
4、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教学检查组成员请于检查当天早上到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4西)领取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及当天课表,也可在本通知下面自行下载。检查完毕后请将检查记录表交还教务管理部。
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
附件2: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日期
| 星期
| 检查组人员名单
| 院领导
| 分院领导
| 督导委
| 2012年2月20日
| 星期一
| 韩玲珑
| 袁山林
| 费松天
| 赵振春
| 2012年2月21日
| 星期二
| 黄董良
| 叶颖蕊
| 林香娥
| 舒敏
| 2012年2月22日
| 星期三
| 王金安
| 王景
| 刘中文
| 董永茂
| 2012年2月23日
| 星期四
| 冯 睿
| 李忠
| 李晓峰
| 吴晓玲
| 2012年2月24日
| 星期五
| 伏晓红
| 成定平
| 聂素民
| 赵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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