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5〕88号
各分院、部门: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浙财院东[2006]7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要求继续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管理部负责安排,检查组由学院领导、督导委员会成员、各分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具体安排详见表1),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包括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材到位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等,请检查人员将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于当天17:00前交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2西办公室)。第二天在教务管理部网上公布检查情况。
2.分院教学检查工作由分院负责安排,重点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上学期的成绩登录、成绩报告、试卷归档等各项期末工作的完成情况等。发现重大问题应于当天上报教务管理部和相关部门。各分院教学秘书需填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2),要求在9月24日16:00前交到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2西办公室)。
3.教学保障部门重点检查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需要。
4.请各分院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表
日期
| 星期
| 检查组人员名单
| 院领导
| 分院、部门领导
| 督导组
| 2015年9月14日
| 星期一
| 黄董良
| 刘中文
| 李 忠
| 上午
| 郁 晓
| 下午
| 董永茂
| 2015年9月15日
| 星期二
| 沃 健
| 叶颖蕊
| 成定平
| 吴欢超
| 2015年9月16日
| 星期三
| 冯 睿
| 王 景
| 毛 鸽
| 上午
| 赵振春
| 下午
| 王书东
| 2015年9月17日
| 星期四
| 王金安
| 林骁邦
| 于 田
| 上午
| 洪耀忠
| 下午
| 盛超明
| 2015年9月18日
| 星期五
| 伏晓红
| 许凌春
| 陈 松
| 上午
| 赵怡燕
| 下午
| 陈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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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2015年9月12日
附件1: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2:分院教学检查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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