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6〕77号
各分院、部门: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浙财院东〔2006〕7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要求继续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管理部负责安排,检查组由学院领导、督导委员会成员、各分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具体安排详见表1),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包括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材到位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等,请检查人员将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于当天下午下班前交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西办公室)。第二天在教务管理部网上公布检查情况。
2.分院教学检查工作由分院负责安排,重点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上学期的成绩登录、成绩报告、试卷归档等各项期末工作的完成情况等。发现重大问题应于当天上报教务管理部和相关部门。各分院教学秘书需填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2),要求在9月23日前交到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西办公室。
3.教学保障部门重点检查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需要。
4.请各分院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联系人:田宇广 电话:87571295,9208705。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表
日期
| 星期
| 检查组人员名单
| 院领导
| 分院、部门领导
| 教学督导组
| 2016年9月12日
| 星期一
| 沃 健
| 李 忠
| 林松洁
| 王书东、郁晓
| 2016年9月13日
| 星期二
| 马雪英
| 陈 松
| 宣 刚
| 盛超明
| 2016年9月14日
| 星期三
| 邵毅平
| 张雪平
| 费松天
| 赵怡燕、吴欢超
| 2016年9月18日
| 周日
| 张 淼
| 张雪平
| 方志勇
| 陈国顺、洪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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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2:分院教学检查总结表
教务管理部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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