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研讨由二级学院(部门)自主开展,请在研讨结束后将相关佐证材料(文字+图片)报送行政楼A106备案,谢谢!
2.具体开展情况,根据实时进展进行动态更新。
下一条:关于举办“人工智能交叉融合课程建设”分享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