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七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5-05-22 09:59:07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2025〕4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推动学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助推学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院第十七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学科

竞赛学科分设四个组别:分别为文科、理科、工科和思想政治课专项。

第一组为文科(含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

第二组为理科(含07理学);

第三组为工科(含08工学,09农学);

第四组为思想政治课专项。

各二级学院(部门)可在1-4组中推荐2-3名教师参加院赛,应至少包括2个及以上学科组别;此外,马克思主义学院针对思想政治课专项可推荐3名教师(含担任思政课教学任务的辅导员)参加院赛。

(二)参赛对象

四十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近3学年(2022—2025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全体专任教师。

三、竟赛内容

以“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数分别为20分、75分、5分。

(一)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指以1个学时为基本单位,对教学活动的设想与安排。主要包括课程名称、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思想、课程资源、教学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工具、教学安排、教学评价、预习任务与课后作业等。

选手需准备参赛课程2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方案,评委将对整套教学设计方案进行打分。

(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并全程录像。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选手需准备参赛课程2个学时相对应的2个课堂教学节段的PPT,课堂教学内容要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对应、一致。

(三)教学反思

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进入指定教室,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在45分钟内完成对本讲课节段的教学反思材料(500字以内)。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供电脑,不允许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等形式的资料。

四、赛事安排

(一)第一阶段:各教学单位初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出参加院级比赛人选。

(二)第二阶段:拟定于6月中上旬开展院级比赛,评选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学院公示、发文公布院级比赛结果,择优推荐教师参加省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五、材料递交

(一)参赛教师登陆本届教师技能大赛平台,完成注册后按要求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节段PPT(2个),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推荐参赛教师汇总表(附件2)、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基本概况、规模与特点、效果与亮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同时附相关图片)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10736320@qq.com,纸质稿交至行政楼A106办公室。

上述材料递交截止2025年6月4日。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奖励及教学工作业绩计算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选手参赛课程的实际学分要求不得少于2个学分(含2个学分);

2.选手在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中提交的材料不得出现姓名等任何与个人相关的信息;

3.赛前抽签确定选手参赛次序;

4.比赛当天,选手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课堂教学节段;

5.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等,白板笔、翻页器由教务管理部统一提供;

联系人:徐玲敏;联系电话:87571287 ;邮箱:410736320@qq.com。

教务管理部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