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5〕20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和学院“十四五”规划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四新”建设和学院“十四五”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材形态,充分发挥新形态教材和数字教材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的作用,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院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四新”建设和新时代科技、文化创新高地建设,探索学科研究和课程教学新范式,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学科专业深度融合,创新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对接校、政、行、企等凸显产教融合特色,助力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二、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按照教材内容分为两类:“四新”教材和应用型教材。鼓励依托省级产教融合基地、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程项目、产业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开展教材研究。鼓励省级一流专业、微专业、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院级新文科课程、院级智慧课程配套教材,以及配套课程教学资源丰富的教材申报立项。
(一)“四新”教材
重点在新文科、新工科领域开展,结合“四新”建设的内涵与要求,确定选题范围如下:
1.新文科
(1)支持编写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新发展、浙江省新时代文化创新高地建设新成果、新文科建设新内容的新教材。
(2)支持编写通识教育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的教材。重点支持浙江优秀传统文化、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特色乡土历史文化教育,以及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关教材。
(3)支持文史哲、经管法、教育学、艺术学等传统文科资深学者专家根据新时代对文科发展的新要求编写专业教材,支持优秀教材再编。
(4)支持编写“工+文”“医+文”“农+文”“理+文”“文+文”等交叉融合的专业教材和通识教材。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文科类学科专业深度融合的数字经济、数字传媒、数字艺术、健康服务与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涉外法律、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新兴专业教材。
(5)支持编写文科教育与国情社情民情教育相融合的新文科大讲堂系列教材。结合教育部的中国政法实务、中国新闻传播、中国经济、中国艺术“四大讲堂”,推动文科教育与社会实践交流融合,打造浙江特色的新文科大讲堂配套教材。
2.新工科
(1)支持编写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满足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体现新工科建设成果的新教材。
(2)支持编写培根铸魂的新工科公共基础课程和通识课程教材。打造一批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激发学生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的课程教材。
(3)支持传统工科专业的资深学者专家根据新时代对工科发展的新要求编写新的专业教材,支持优秀教材再编。
(4)支持编写“理工”“工工”结合、“工医”“工农”交叉以及工科与人文社科类交叉融合的专业教材和通识教材。
(5)支持编写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符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要求,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体现创新创业教育新范式的工科教材。
(二)应用型教材
紧扣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聚焦核心课程、特色课程、急需课程及优势学科,凝练建设成果,体现我院专业对接产业的产教融合特色,并有企业行业专家参与编写。
1.支持编写能体现紧密对接岗位需求、职业标准、产业链的特色教材。
2.支持编写能以实际案例整合行业新技术、知识、工艺、流程,提升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能力的特色教材。
3.支持编写与企事业单位协作、体现产业与行业需求的校企协同共建教材。
4.支持编写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类的特色教材。
三、教材编写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明确以下要求:
(一)政治导向要求。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二)价值导向要求。教材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中。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浙江特色,要出思想理论、树理想信念、涵人文精神、养家国情怀,坚持培根铸魂,培养坚定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具有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
(三)知识体系要求。教材建设必须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编写应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知识体系必须体现科学性、权威性、前沿性。
(四)编写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主编为我院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讲授该课程两届以上,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申报学校以及出国一年以上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四、教材出版形式
按照教材出版形式,可分为新形态教材和数字教材两类。
(一)新形态教材
新形态教材要求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将技术变革、教学手段方法创新及时应用到教材编写中,在纸质书中嵌入二维码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
(二)数字教材
数字教材要求建设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应做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资源内容丰富,有效拓展教材功能和表现形态。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须由正规出版单位进行出版,并申领书号。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五、管理与验收
(一)实行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落实建设任务,切实制定和完善建设规划。
(二)建设周期和经费支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学院将给予立项教材2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建设经费分期划拨,立项后拨付50%,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的50%。
(三)延期与撤项。原则上须按期出版,但如因不可克服的困难而无法完成或需要延期完成的,需提前一个月向教务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管理部酌情处理,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延期后仍无法结题的项目,撤销立项并予以通报,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内申报院级教材建设项目的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申报者(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在研的院级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立项的同一类教材建设项目不重复立项。
(二)其他教材出版和编写要求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教材编写与出版过程管理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1〕129号)执行。
七、材料提交
(一)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组织教师申报,填写《院级教材建设项目推荐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二)教材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对每本申报教材的所有编写人员和教材内容进行审查,教材内容审查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提交《院级教材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2),《个人审读意见表》(附件3)和《专家组审议意见表》(附件4),其他高校和单位成员也要提供相应审核意见书。对于申报教材内容须采用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三)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填写《院级教材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5)。
(四)申报材料纸质版于4月11日前报送至行政楼A106,电子版同步在“教研系统”中报送( 信息门户—应用系统—教研系统)。
联系人:裘力骏,9207097。
教务管理部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