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4〕131号
各开课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要求,为准确高效地完成下学期教材的订购与供应工作,请开课部门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做好下学期新生教材选用计划的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立项或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同一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必修课课程原则上必须使用教材。选用教材需与课程教学大纲中所列教材保持一致。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教材选用要求
1.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出版情况请参照附件1。
2.按需选用,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的,可以选用境外教材。鼓励选用国内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选用境外教材为新增境外教材或版本更新(可参照附件2),需提供选用境外教材的必要性说明,并填写境外教材备案表(附件3)。
3.优先选用已审核教材(附件4),若选用教材为新增教材、改版修订教材或自编讲义,教材选用机构应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将《个人审核意见表》(附件5)和《专家组审核意见表》(附件6),报教务管理部备案。
4.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二级学院(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教务管理部备案。
三、材料报送流程
1.本次教材选用需任课老师通过正方教务系统指定教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7。
2.各开课部门从教务管理系统任务教材信息查询中导出教材选用清单,同时为了规范教材选用程序,书面材料需由教研室(系、部)主任、分管教学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新增选用境外教材的,需填写境外教材备案表(附件3)、选用境外教材的必要性说明(需教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和境外教材样书一式3册交教务管理部。
4.所有材料于12月13日之前交至行政楼A106,联系人:裘力骏,联系电话:87571123。
教务管理部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信息表
附件2:已审境外教材选用申请清单
附件3:境外教材备案表
附件4:已审核教材汇总表
附件5:个人审读意见表
附件6:专家组审议意见表
附件7:任务教材指定申请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