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浙财大东[2021]109号)》文件第六部分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暂停学业或不能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故《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以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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