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4-01-03 15:51:16  来源:教务部   点击数:

浙财大东〔2013〕253号

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的需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对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布如下:

主 席:黄董良

副主席:沃 健 冯 睿 王金安

委 员:刘中文 陈晓阳 黄文平 樊小钢 王跃梅

冯 晓 姚建荣 杨大春 陆 芸 曹道根

李 鸿

办公室主任:刘中文

东方学院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