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2013〕253号
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的需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对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布如下:
主 席:黄董良
副主席:沃 健 冯 睿 王金安
委 员:刘中文 陈晓阳 黄文平 樊小钢 王跃梅
冯 晓 姚建荣 杨大春 陆 芸 曹道根
李 鸿
办公室主任:刘中文
东方学院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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