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8〕109号
各部门:
现将“关于举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五次对接会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大家,参会所有费用自理。请有意向参会的教师于11月20日15:00前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五次对接会回执》(附件2)发送至邮箱136525053@qq.com。
联系人:束军仙,电话:9211289。
教务管理部
2018年1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放课堂和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