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18〕91号
各部门:
为有效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质量,推进改革成果的交流与总结,现对以下2项2018年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研究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名单。

二、检查依据和标准
1.课题立项申报书。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附件1)。
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东教〔2010〕46号,附件2)。
三、检查办法和程序
(一)部门检查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进展情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进展情况表》)。
2.各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进行课题进展情况汇报交流检查,汇报内容为课题研究进展、实施情况、已有成果等情况。各部门根据课题立项申报书的安排与进度,对其进行检查,并将汇报检查的材料进行整理提交教务管理部,材料格式可参考《部门汇报检查记录》(附件4),组织检查后在《进展情况表》中签署意见并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部门章。
3.请各部门做好课题中期检查工作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将检查过程中的各类文件、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编制检查档案目录(附件5)。
(二)学院检查
1.学院组织对课题进行检查,开展课题汇报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课题负责人需提交《2018年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研究课题中期研究报告》(附件6,以下简称《中期研究报告》)。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相关部门于12月18日前将《进展情况表》、《中期研究报告》、《部门汇报检查记录》及检查档案目录(均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检查档案资料(电子版)报送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束军仙,A104西,电话:87571289。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
2.《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东教〔2010〕46号)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进展情况表》
4.《部门汇报检查记录》
5.《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检查档案目录》
6.《2018年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研究课题中期研究报告》
教务管理部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