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3】11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开展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归属部门 |
项目负责人 |
1 |
“社区家园”大学生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
学生工作部 |
方志勇 |
2 |
大学生农耕体验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
后勤基建部 |
王晓玲 |
3 |
基层公共事务管理 劳动实践基地 |
财税学院 |
刘央央 |
4 |
大健康志愿服务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
工商管理学院 |
宣刚 |
5 |
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学生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
创业学院 |
金伟林 |
二、检查依据和标准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2〕137号)(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附件2)的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对项目中期研究进展、实施情况、已有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办法和程序
1.学院组织对项目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项目负责人按需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及支撑材料。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相关部门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裘力骏,A102,电话:9207097。
教务管理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