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院级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12-12 10:28:04  来源:   点击数:

财大东教【2023】11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开展2022立项的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归属部门

项目负责人

1

“社区家园”大学生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学生工作部

方志勇

2

大学生农耕体验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后勤基建部

王晓玲

3

基层公共事务管理

劳动实践基地

财税学院

刘央央

4

大健康志愿服务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工商管理学院

宣刚

5

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学生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创业学院

金伟林

二、检查依据和标准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2〕137号)(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附件2)的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对项目中期研究进展、实施情况、已有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办法和程序

1.学院组织对项目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项目负责人按需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及支撑材料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相关部门2024年3月1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裘力骏,A102,电话:9207097




教务管理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