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东方学院学生如何计算自己的学习费用?
答: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第一学年的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可修读40个学分的学分学费)。
第二学年开始,在新学年开学报到时结算前一学年的学分学费,并预缴新学年的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可修读40个学分的学分学费)。
例1:某学生在2007-2008学年内按照教学计划修读了56学分(不含必修课程重修学分),而2007-2008学年预缴学分学费为40学分,则在2008-2009学年开学时应补缴16个学分的学分学费,并预缴新学年的学费。
例2:某学生在2007-2008学年内按照教学计划修读了56学分(不含必修课程重修学分),因前面各学期必修课成绩不及格本学年报名重修学分为12学分,在2007-2008学年预缴学分学费为40学分,则在2008-2009学年开学时应补缴16+12个学分的学分学费,并预缴新学年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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