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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通〔2020〕53号

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长三角民办教育协作发展总体部署,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商定,今年继续联合举办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为充分展现我省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水平与风采,根据大赛组织方案,现就做好参赛教师遴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浙江省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及民办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师,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担任教学工作的专任专职教师,与所在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二、推荐名额

请各单位、各部门自愿组织老师报名参赛,东方学院推荐人数限项为2名,其中常规教学组和实践教学组各1名。参赛作品请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皖教秘〔2020〕316号,附件1)要求执行。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周一)下午14点前,逾期不予处理。

四、报送材料

1.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各校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2)

2.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申报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高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5.教学大纲(课程实施方案)

6.教案设计

7.教学课件

8.课堂教学实录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统一递交材料,将《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各校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2)、《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申报表》(附件3)及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报名材料说明》)的电子版发送至664803568@qq.com,其中,附件2和附件3除提交WORD版本外,还应当提交PDF版本。推荐教师课堂教学实录视频(45分钟)刻录光盘,递交至行政楼A104西。

联系人:钱苏蕾  联系电话:9211287。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2.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各校推荐教师汇总表

3.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申报表

教务管理部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