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年01月03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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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及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院可推荐1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参加评选,报名课程请于1月10日前报教务管理部。有关要求详见附件通知。
联系人:杨志宏,9211123。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
教高司函〔2017〕61号.pdf
教高司函〔2017〕61号:附件1-2.doc
教务管理部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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