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2〕106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学期考核、期满考核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2〕58号)文件要求,学院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工作进行了考核,工商管理学院陈承琦等6位青年教师完成项目培养目标,通过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考核结果
教务管理部
2022年10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