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周三)至5月4日(周六)放假调休,共4天。
二、教职工4月28日(周日)、5月5日(周日)上班。
三、学生4月28日(周日)上校历第10周周四的课,5月5日(周日)上第10周周五的课。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党院办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