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7〕93 号
各分院(中心):
为鼓励教师对学生专业学习进行积极指导。对在2017-2018学年对学生考研、学科竞赛等方面进行指导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开展荣誉表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表彰流程:分院(中心)上报表彰事项及支撑材料→教务管理部审核(指导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由创业学院审核)→发文表彰。
2.主要表彰类别:
(1)2014级考研成功学生专业导师
由分院填写《XX分院2014级考研成功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分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2017-2018学年指导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主要指指导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取得奖项的教师。由分院、中心填写《指导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2),分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非创业学院立项申报竞赛,请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3)2017-2018学年优秀体育教练员
由体育中心对需要表彰的体育教练员描述相关事迹,并由体育中心主任签字加盖公章。
(4)除以上3类表彰外,分院(中心)若有其他教学类的表彰需要申请,请以书面形式申报,阐明先进事迹,并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3.请在11月2日(星期五)下班前上交申报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至行政楼A103西办公室,联系人:田宇广,电话9211295,9208705。
教务管理部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