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级本科、2023级专升本专业综合实训工作方案、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10-25 09:08:59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202392

各二级学院、各专业:

专业综合实训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综合实训的管理,提升实训效果,特通知如下:

一、专业综合实训工作方案

各专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专业特点,制定专业综合实训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专业综合实训名称、所属专业、负责人、教师团队及分工、各模块设计与具体内容、学分与学时、已经开展的情况(包括过程材料)、专业实践与专业综合实训前后衔接的设计、计划进度安排、所需资源、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2023级专业综合实训可优化之处、教学效果评价等。若现有的专业综合实训工作方案有修改或更新,请递交至教务管理部。

、2021级本科和2023级专升本专业综合实训工作计划

为保证2021级本科和2023级专升本专业综合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专业根据学分制培养方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实训效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把专业综合实训工作纳入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范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实训任务、明确指导教师队伍,落实责任人。

(二)专业综合实训计划应严格执行2021级本科和2023级专升本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执行计划以外的实训须经教务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各专业应按要求认真填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级各专业及2023级专升本各专业专业综合实训计划报送表》(见附件)。明确开展时间、内容、学分、学时数、指导老师等,必要时提交实训教学大纲和学习指导书等,实习计划表将作为学院加强专业综合实训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

(四)专业综合实训结束后,各专业应及时进行教学评价和反馈。

请各二级学院、各专业于2023年11月7日前提交专业综合实训工作方案(如有更新)、2021级本科和2023级专升本各专业综合实训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管理部。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级各专业及2023级专升本各专业专业综合实训计划报送表

教务管理部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