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9-10 14:44:01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通〔2023〕8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本学期要求继续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管理部负责安排,检查组由学院领导、督导委员会成员、各二级学院、部门领导组成(具体安排详见附表),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包括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材到位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等,请检查人员将教学情况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附件2)于当天下班前交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11办公室)。第二天在教务管理部网上公布检查情况。

2.各开课部门教学检查工作由开课部门自行安排,重点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上学期课程成绩单、试卷归档等各项期末工作的完成情况等。发现重大问题应于当天上报教务管理部和相关部门。各开课部门教学秘书需填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3),要求919日前交到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11办公室

3.教学保障部门重点检查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需要。

4.请各开课部门通知任课教师、二级学院通知学院学生,按照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附表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表

附件1: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2: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院领导用)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联系人:翁淑曼   电话:87571286 9208371

教务管理部

2023年9月10日